生态安葬,是指通过树葬、花坛葬、海葬、壁葬等不占地或少占地的骨灰处理方式,实现土地资源合理使用和对生态环境的保护。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,截至目前,全省节地生态安葬率约为40%。为更好倡导节地生态安葬,我省将加快建设公益性绿色殡葬设施,力争到2020年底,全省每个市至少建成一处市级公益性绿色殡葬设施,每个县(市、区)至少建成一处县级公益性绿色殡葬设施,每个乡镇至少建成2-3处乡级或村级公益性绿色殡葬设施。
据介绍,山东每年平均火化尸体近60万具,约占全国火化总量的十分之一,传统的墓地安葬方式,占用土地、浪费资源、破坏环境等弊端日益凸显,影响了乡村振兴和美丽乡村建设。近年来,山东采取多种举措倡导节地生态安葬,包括对选择生态安葬的逝者家属进行奖补等,全省节地生态安葬率逐年提高。
与此同时,受传统的“入土为安”“厚葬”等观念影响,不少逝者家属对生态安葬仍存有顾虑。
“近年来,山东一直鼓励各地建设公益性公墓,旨在减轻群众经济负担,节约土地资源、改善生态环境。目前,全省已建成公益性公墓5718处,较好解决了群众安葬难、安葬贵的问题。但也要看到,公益性公墓仍是以传统墓穴为主,墓碑、墓穴等占用了不少土地资源。”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相关负责人说,为倡导节地生态安葬,经过反复调研,考虑推动以树葬公墓林为主、多种形式并存的公益性绿色殡葬设施建设。
“生态安葬要从实际情况出发,因地制宜,适宜树葬的地区就开展树葬,有海葬传统的地区就推行海葬。”该负责人介绍,下一步,我省将强化绿色殡葬规划设计,编制全省绿色殡葬建设规划纲要,出台《关于加快推动公益性公墓建设的工作方案》。2019年,省级财政将安排5000万元资金对公益性公墓建设先进市县进行奖补。同时,利用三至五年时间,在菏泽、临沂等地开展农村散埋乱葬治理试点,重点对公路铁路主干道两侧及景区、村庄周边等散葬坟墓进行迁移、改造、绿化。